吉卫医字〔2025〕5号
2025年,全市医政和老龄健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省医政、老龄健康工作会议部署,聚焦打造新时代卫生健康“四区四高地”目标,锚定“三区战略”,打好“十大攻坚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服务能力,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全市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1.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新增遴选一批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加强儿科、精神、病理、重症等短板专科建设,采用科学量化方式开展在建的国家、省、市级临床专科能力监测评估,对建设到期项目开展评估验收,强化结果应用,引导医疗机构践行“以病人为中心,以疾病诊疗为链条”的专科建设模式。
2.推进“三大中心”建设。结合医防融合、军民融合有关要求,持续推进“三大中心”(卒中、胸痛、创伤中心)建设,加强常态化管理,实现县(市、区)“三大中心”和“三大中心”县级质控组织全覆盖。
3.推进转诊服务平台建设。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加快全市转诊服务平台建设,明确上下转诊规则,指导督促全市二级及以上机构设立转诊中心或转诊服务岗,提升医疗服务连续性,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下延伸,促进群众就医分层分流、就近就医。
4.推进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市县两级创伤急救中心和重症医学科达标化建设。按照江西省“三年行动方案”“四区四高地”年度考核指标,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下同)达到13-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8-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6-0.8,床护比达到1:2.5-3。
5.推进县域医疗能力建设。以高水平县级公立医院为支撑,其他县级医院为主体,建强一批县级医院,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形成有序就医格局。结合医疗卫生强基工程,聚焦国家要求县级医院所必备的能力标准,提高县医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资源共享。加强县级医院核医学科建设。推进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以提升诊疗能力、培养人才队伍、加强医院管理为重点,推动受援医院综合实力提升。强化“千县工程”县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力争更多的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推进巡回医疗工作,推动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常态化巡回医疗工作全覆盖,加强儿科、精神科等领域的巡回医疗工作,提升巡回医疗工作质效。
二、着力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6.抓实公立医院绩效监测工作。持续开展公立医院绩效监测工作,引导公立医院坚持公益性,落实功能定位。指导二三级公立医院规范填报监测数据,持续开展数据质控,认真分析短板弱项,强化整改提升,力争绩效监测结果前移。根据国家要求取消地市级科研指标监测,对高额病历核查行动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医院实行降档管理,落实绩效监测结果运用。严格公立医院参加社会排名管理。
7.抓实第四周期医院评审工作。按照《江西省医院评审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第四周期医院等级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全面完成三级医院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启动全市二级医院评审工作,落实“管在平时、考在日常”的要求,提升评审质效。指导已纳入江西省医院分析评价平台监测的三级医院及时做好数据持续填报工作。
8.抓实互联网医院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医院建设试点工作,到2025年底,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遂川县人民医院、泰和县人民医院、泰和县中医院、永丰县中医院等5家医院建成互联网医院并上线运行。推进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诊疗”协同监管,加强处方外流、药品流转线上实时监管、动态监测,规范互联网医院发展。
9.抓实智慧医疗建设工作。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分级评价参与全覆盖。继续做好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分级评价工作,实现全市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分别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分别达到1级和2级。
10.抓实床位动态调整工作。开展2024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床位动态调整评价,完善“核增+核减”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整合优化所核减的床位硬件资源,严格管理多院区设置,合理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严控公立医院无序扩张。
11.抓实紧缺医学人才培养。落实《江西省紧缺卫生健康人才“补链”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7年)》,重点推进紧缺卫生健康人才引智行动。结合“儿科、精神卫生服务年”工作要求扩充开展市级儿科和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结合癌症防治专项行动开展癌症防治人才培养,聚焦核医学、眼科等诊疗技术开展基层医务人员赋能学习,实现市县两级紧缺医学人才扩容补链。
三、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2.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开展医疗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对2024年全年所有二级以上医院重点病例及不良事件进行逐一分析评价。落实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强化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加强市级质控中心管理,强化考核动态调整。落实“织网”行动工作要求,新增遴选一批市级质控中心。
13.持续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全面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接入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到2025年3月底前实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联互通共享。充分发挥市、县医学检验和医学影像质控组织作用,加强临床检验项目、放射影像检查项目质控。对互认项目数量、互认比例明显偏离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重点监管,深入纠治过度检查检验。
14.持续提升护理康复服务能力。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优化护理服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4〕33号),全面推动护士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加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老年护理上门服务等新模式供给,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持续健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康复医疗队伍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护理院等,积极创建江西省康复示范医院(示范科室)。
15.持续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深入实施“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持续优化儿童就医服务举措,全面推广分娩镇痛,健全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体系。聚焦优化诊疗服务、就医环境,统筹硬件和软件、医疗和非医疗需求,抓好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范等12项规范制度成果贯彻落实和推广普及,优化提升27项评估指标。推进特需医疗服务发展。
16.持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强化处方审核点评。加强麻精药品、抗微生物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品等应用管理。推进临床检验室间质评提质扩面,加大基因检测监管力度。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加大泄露患者隐私打击力度。持续开展哨点医院数据监测工作。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组织开展医疗技术应用、患者隐私保护、麻精药品管理等专项监督检查。
17.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开展医保基金合理使用专项行动,强化行业监管,规范诊疗和计价收费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收费,持续促进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四、着力抓好为民服务实事办理
18.开展2025-2027年“儿科服务年”行动。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强市级儿童专科医院,强化市县二级儿科专科联盟建设。做实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儿科专业人才培养,院内编制、薪酬待遇等政策酌情倾斜。推进全市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到2025年底,比例达到100%)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例达到70%以上)儿科服务广泛覆盖,增强儿科服务供给,明显缓解季节性就医紧张问题。推动机构设置不健全的地方加强儿科医疗服务,扩人员、提能力、上水平、优服务。积极开展儿科临床专科能力评估,从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能力、医疗服务效率、医疗质量安全四个维度引导各层次医疗机构儿科专业明确自身定位及发展方向。
19.开展2025-2027年“精神卫生服务年”活动。加快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到2025年11月底,市第三人民医院可提供睡眠门诊服务,全市60%以上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100%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规范设置心理门诊。加强精神疾病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开展精神疾病临床专科能力评估,抓好服务体系填平补齐。加强精神科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好精神科转岗培训,壮大我市精神心理专业服务队伍力量。持续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和救助救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力争达到97%以上。推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心理服务热线“966525”与全国热线“12356”融通,5月1日前实现全市“12356”一线贯通。全年举办超过15场市级专家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20.开展全市重点人群肺癌早筛。做好重点人群肺癌早筛民生实事,印发《2025年吉安市重点人群肺癌早筛项目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肺癌早筛项目,对市内50-74岁常住人群有针对性开展肺癌早筛,及时发现肺癌高危、癌前病变、肺癌患者。健全市县两级肺癌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促进肺癌防治关口前移,有效降低肺癌死亡率和市外转诊率。
21.实施“三医”协同十大便民惠民举措。坚持部门联动,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一次挂号管三天”、“码”上投诉马上办等“三医”协同十大便民惠民举措,提高医疗服务公平可及性,增强群众健康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着力加强重点疾病管理
22.深入开展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推进全市癌症防治专项行动,根据全省癌症防治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定期调度各地各单位进展情况。建强全市癌症防治体系,推进市县癌症中心和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肿瘤科、三级公立医院肿瘤早诊门诊/早癌筛查门诊设置。促进癌症防治领域产学研用协同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重点癌种市外转诊率和费用负担指数稳步下降。
23.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作。推进县域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服务能力提升,改善血液透析用房,增加和更新血液透析相关设施设备。持续推进肿瘤、脑卒中、急性心梗、创伤、罕见病及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做好眼健康工作,推动县级医院提升白内障救治能力。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区矫正等工作。加强临床营养能力建设和质量管理,提高临床营养服务水平。引导规范民营医院管理。持续健全完善重大疫情诊疗服务体系,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组织开展好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及“一年两试”试点工作。抓好“5·12”国际护士节和“8·19”中国医师节活动,营造尊医重卫良好氛围。
六、着力抓好老龄健康服务
24.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发展综合性老年医学特色医院,重点加强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老年痴呆方向)、康复医学科、安宁疗护科等老年特色科室建设,持续提升全市老年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吉安市老年医院完成挂牌。推动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医疗机构病房改造。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规范化建设率达到30%,不断提升老年多病共治水平。持续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组织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推动居家老年人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和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发展。实施2025年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和安宁疗护人才能力提升项目,多渠道支持培育具有专业型、复合型、创新型的医护人才。
25.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持续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用好时令节气与健康、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重要宣传机制和节点,有针对性的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做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开展2025年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落实老年健康统计调查制度。
26.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加强社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持续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继续实施医养结合工程,持续开展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和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履约。引导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切实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27.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推动实施医养结合机构示范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机构品牌意识。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一步强化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措施,指导全市医养结合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