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互联网+医疗”,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实现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江西省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经组织有关专家对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进行互联网医院准入现场评估,专家组评估结果为:吉安市中心人民医院符合互联网医院准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医政科(地址:市行政中心C座802,联系电话:0796-822433)提出,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职称、联系地址、电话。详细列举异议理由,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为7天,自公布之日算起。
吉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