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关于印发《吉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一、方案起草背景
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建设与健康吉安相适应、与人民美好健康需求相匹配、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能,提升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省医疗机构设置宏观调控的指导原则(2021-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吉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
起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全省医疗机构设置宏观调控的指导原则(2021-2025年)》《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吉安市“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方案主要内容
《吉安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主要包括发展现状、面临形势和存在不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医疗资源配置和保障措施等五方面内容。
(一)发展现状。主要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医疗服务需求情况、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医疗机构布局情况、疫情救治能力情况等五个方面分析我市“十三五”时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成情况,并确定我市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利用和影响因素。
(二)面临形势和存在不足。主要从国家和省、市发展战略、群众高品质医疗服务需求、公共卫生重大风险三个方面分析我市医疗卫生发展面临的形势,从医疗卫生资源总量、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医疗体系协同效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和学科建设等五个方面剖析我市医疗卫生发展的不足。
(三)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坚持高质量发展、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协同创新、中西医并重等五大基本原则,提出到2025年,基本建成惠及城乡居民,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并明确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达到的各项主要指标。
(四)主要任务。从功能定位和主要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两方面确定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主要任务。
1.功能定位:明确了市级医院、县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
2.主要类别医疗机构设置:明确了综合医院、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和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医疗和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院前急救和紧急医学救援机构、职业健康机构、精神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互联网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等13个主要类别的医疗机构设置要求和发展目标。
(五)主要医疗资源配置。主要包括床位资源配置(公立医院“分院区”、传染病和重大疫情救治床位储备等)、人力资源配置、技术资源配置、加快完善城乡医疗服务和分级诊疗体系四个方面的内容。
(六)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人才建设和强化监督评价等四个方面的保障要求。三、方案贯彻落实
本规划是各级政府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指引和安排卫生健康领域政府投资计划的主要工具,也是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参考指南。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工作目标,强化规划实施组织保障。市、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特别是对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要予以跟踪和落实,对监测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同时,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及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目标。
解读单位:市卫健委医政科
解读电话:0976-822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