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母婴权益,积极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满足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今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该县立足县情,积极开展母婴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转发了《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把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县直单位今年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明确部门责任,发展改革委、商务委、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资源合力,协同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工作。
三是积极沟通,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工会相关资金整合资源实现共建共享。截止目前我县已建设3所母婴室,分别是4A级景区(田北画村)、县人民医院、县妇保院,县长途汽车站母婴室仍在建设之中,预估年底前完工。
母婴设施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满足了广大群众对母婴设施建设的需求,营造了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